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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I对外投资备案

ODI的含义

境外投资(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简称“ODI”),是指中国境内企业(“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

既是政府对境外投资活动的一种规范和管理,也是企业合法开展境外投资活动的必要条件

ODI境外投资备案的主要业务类型

1. 境内机构新设境外企业登记


2. 境外直接投资变更登记


3. 境外企业注销登记


出资形式:货币资金,股票、债券、信托凭证金融资产、实物资产,知识产权

ODI监管部门

1. 商务部 整体审核境外投资事项,核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2. 发改委 主要监管企业境外投资行为流向并合法备案,核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3. 外管局 主要监管资金出境并审核资金出境手续,核发《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ODI主要权益

1.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

2.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特许权等权益

3.获得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4.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5.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

6.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

7.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

8.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

ODI的核准制和备案制

1)ODI会根据投资资金的大小、行业、国家等因素将备案分为核准制和备案制

ODI备案

核准制备案制
敏感国家和地区无限制国家和地区
敏感行业属于允许行业

敏感国家和地区

与中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

发改委、商务部统一标准

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和地区

适用商务部标准,但需要向发改委申报

发生战乱、内乱的国家和地区

适用发改委标准,但需要向商务部申报

根据国际条约/协定,需要限制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

适用发改委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说针对敏感国家/地区和敏感行业就一定是禁止投资,只是需要改为走核准制流程,需要发改委、商务部一起或者分别进行核准,并不是一竹竿打死不允许往这些行业和国家/地区投资

2)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项目

鼓励类

1.重点推进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和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境外投资。

2.稳步开展带动优势产能、优质装备和技术标准输出的境外投资。

3.加强与境外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企业的投资合作,鼓励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

4.在审慎评估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稳妥参与境外油气、矿产等能源资源勘探和开发。

5.着力扩大农业对外合作,开展农林牧副渔等领域互利共赢的投资合作。

6.有序推进商贸、文化、物流等服务领域境外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境外建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络,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限制类

1.赴与中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中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

2.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

3.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4.使用不符合投资目的国技术标准要求的落后生产设备开展境外投资。

不符合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标准的境外投资。

备注:其中,前三类须经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禁止类

1.涉及未经国家批准的军事工业核心技术和产品输出的境外投资。

2.运用中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工艺、产品的境外投资。

3.赌博业、色情业等境外投资。

4.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境外投资。

5.其他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境外投资

3)odi金额的不同审批

1.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2.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至3亿美元(不含)的境外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3.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不含)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由投资主体注册地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4.投资主体通过提供融资或内保外贷等方式进行境外投资的,也需在发改部门备案。

ODI备案流程和条件

odi备案流程简述与流程图

收集备案资料→商务局备案→发改委备案→外汇投资登记

图片名称

odi备案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商务部


  •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 商务
  • 投资主体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 董事会决议或执行董事决定
  •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商务
  • 新设公司外文章程复印件
  • 新设公司外文章程中文翻译件
  • 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 银行存款证明(资信证明)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投资环境分析
  • 投资主体信用报告

发改委


  • 境外投资项目请示附备案表 发改
  • 投资主体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 董事会决议或执行董事决定
  •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发改
  • 新设公司外文章程复印件
  • 新设公司外文章程中文翻译件
  • 投资主体股权结构图
  • 银行存款证明(资信证明)
  • 投资主体审计报告
  • 如有资金使用的支撑性文件,例如秘书服务费用,工位费用的报价或合同,请一并提供。

ODI备案的时间

前期收集资料(自定)
商务局备案时间(全国各地审批效率不同,一般是20-30个工作日以内)

发改委备案时间(全国各地审批效率不同,一般是30-40个工作日以内)

外汇投资登记时间(每个银行的工作效率不同,一般是3-7个工作日可以办结)

ODI投资主体的要求(非标准)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主体需要为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如果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般比较难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确保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若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很难通过审查。

4)财务要求:提供最近一年由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且报告中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和净利润要大于对外的投资额。净资产回报率最好高于5%,同时资产负债率最好低于70%,越低越好。

备注:每一个ODI的项目都是非标准性的,以上的非标要求只是总结大多数案例审核经验总结的4条基本的要求。并不是官方规定。但是第一条一定要满足,境内企业投入资产获得境外资产的行为才是ODI,否则不需要办理O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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